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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無業漢一時貪財,趁理工大學的學生離開課室後潛入,1個月內先後偷走遊戲機、手提電腦等財物,拿到鴨寮街變賣。惟上得山多終遇虎,最終被巡警拘捕。無業漢昨於區院承認4項爆竊罪,判囚2年11個月。
被告邱明德(34歲)居於深水埗,被控於今年5至6月,潛入理大課室,偷去學生財物。
案情透露,蔡姓事主5月8日到一個課室溫習,早上9時離開往吃早餐,並將個人財物放在房內。45分鐘後返回課室,發現袋、外置硬碟、PSP遊戲機等被盜。另一何姓事主於6月2日在另一課室溫習,下午3時半離開,5時返回時發現手提電腦及袋不翼而飛。1日後,周姓男子陪同一名理大學生入課室,放下個人物品後於下午1時40分前往午飯,30分鐘後返回發現公事包、衣物等失竊。
警方根據閉路電視鎖定被告,同日下午1時55分,被告離開理大一座大樓,3名警員正於理大進行反罪案行動,將他截停,搜出賊贓及一部電子辭典。警誡下被告承認一時貪心,希望偷取值錢物品變賣,又指已將遊戲機及手提電腦賣往鴨寮街,共獲利1800元。
【案件編號﹕DCCC1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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