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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裙規定開叉23厘米 學生﹕易走光長青網文章

201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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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0月28日 21:59
2011年10月28日 21: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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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協恩中學校規規定,不論學生身高多少,校裙的「叉」必須長23厘米。有學生直言有時會走光,平日只能多加留意,例如走路不要太大步,坐下時要以書包遮掩。

小步走路書包遮掩穿打底褲

記者在校外所見,有些學生在校裙內穿上打底褲,走動時仍隱約露出半截大腿。就讀中二的余同學稱,學校不時提醒她們小心出入,她會避免在學校逗留太晚,並與同學結伴放學。

校方發言人胡雪麗表示,協恩校裙由創校至今經歷75載,旗袍設計亦非該校獨有,強調今次是個別事件,倘若要修訂校裙設計,必須獲校董會同意。

女教師會﹕方便走動 叉位不能低

香港女教師協會主席周蘿茜表示,校服的設計有時確會為女生帶來尷尬和不便。校服若為旗袍款式,裙腳多屬開叉,為方便走動,叉位一般不能太低,約在膝蓋對上3至5吋。即使一般「水手裝」的夏季校裙,由於天氣較熱,學校普遍選擇白色的較薄質料,會有半透明效果。

她表示,明白學校難以一時之間改變校服款式,但可改用淺藍或淺綠色布料。她又建議女生走路時不要太大動作,可穿打底襯衫、底裙或打底褲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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