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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生4貓遭虐待長青網文章

201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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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0月26日 21:59
2011年10月26日 21: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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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蒲崗崇齡街昨日發生虐貓事故,4隻出世僅數周的黑色小貓疑遭男子殘酷地用掃帚,從一樓簷篷強行掃落後巷地面,小貓墮地受傷哀鳴,有途人見狀不忍狂徒所為報警。愛護動物協會人員事後到場將受傷小貓檢走,經治療後已無大礙。警員事後到肇事分租單位調查,帶走一名男租客返署調查。

經治療無大礙

一隻懷疑是小貓的貓媽媽,在事發後於出事的簷篷徘徊,久久不肯離開,又不時望着後巷哀鳴。在不遠處的外牆冷氣機位置,尚有另外一隻小貓,疑是逃過一劫未被掃落地面。警方召來漁護署人員,在消防協助下將第5隻小貓帶走,而疑似貓媽媽則不知所終。

現場為新蒲崗崇齡街82號後巷,在昨午12時30分左右,有途人見有一名男子從一樓單位探身而出,用掃帚將簷篷上4隻小貓,逐一掃落後巷,遂通知在附近的胡小姐報案。

警員到場時,發現兩名有愛心女途人正欲將受傷小貓帶到私家獸醫診所治理,警員阻止後並將小貓交予隨後到場的愛護動物協會人員。

愛護動物協會發言人表示,被人掃落街的4隻黑色小貓,分別是3隻雌性及1隻雄性,品種是本地短毛貓,出世約數星期,牠們有擦傷痕迹,經治理後無礙。發言人又稱,貓較狗隻靈活,如從高處墮下,貓隻都懂敏捷翻身,使四隻爪着地,減少受傷機會。

報案人胡小姐是名牙科護士,本身亦是愛貓之人,她表示該處常有流浪貓出現,亦見有貓義工在餵飼貓隻,她數月前在上址將一隻被人遺棄的可憐小貓撿回家飼養。胡小姐對掃小貓落街的行為十分不齒,指摘不是人所為﹕「應拉去打靶!」

使動物受不必要痛苦 可囚3年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不合理地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3年及罰款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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