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網上論壇高登討論區近日出現一段名為「元朗菜販賣唐狗BB比人食,警察話﹕無問題」短片,揭露竟有小販公然在街市叫賣幼犬作食用,當中更有一名阿伯選購其中一頭幼犬,小販更落足嘴頭介紹﹕「狗仔好肥,你識得點煮㗎啦!」
記者昨午重返元朗同益街市查看,未有再發現有人兜售狗仔,附近攤檔小販亦表示不見有人販賣唐狗仔,亦不知買賣作食用。
150元一隻 膠袋包好
事發於本月18日,現場為元朗合財街1號同益街市一間凍肉舖對開路邊,短片上載人拿着手機拍攝一名無牌女小販用一個膠菜籮載着3隻唐狗仔不斷大聲叫賣「150元一隻」,一名阿伯趨近經一輪精挑細選後,決定購買其中一隻及付款,女小販用背心膠袋將幼犬當食物包好,旁邊一名婦人不斷落力推銷﹕「這隻好靚呀……係大種狗。」片段中還聽到阿伯付款時說﹕「放低先,轉頭攞,唔好換咗我㗎。」女小販點頭說是,並指他買的是公,其餘兩隻是「乸」,不會弄錯。
攝錄的熱心市民稱,聽到小販向阿伯說﹕「狗仔好肥,你識得點煮㗎啦!」擔心餘下2隻唐狗仔會落入他人手中成為晚餐,於是先將2隻唐狗仔買下及報警。惟熱心市民稱,警員到場經了解後,指出6個月以下狗隻可以買賣,令熱心市民大感不滿,隨即向漁護署及愛護動物協會求助,警方及後向女小販作出票控。
警方發言人證實,警方於本月18日下午接獲市民報案,指有人在元朗同益街市販賣狗隻。警員經調查根據《公眾衛生(動物及禽鳥)條例》票控一名47歲姓黃女子「無牌經營動物售賣商業務」。
漁護署回應,昨日曾派員到場巡查,未發現有人非法售賣動物。發言人重申,《貓狗規例》列明,任何人不得屠宰狗或貓食用,違者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屠宰貓狗食用 可囚半年
愛護動物協會表示,當日收到投訴後即與警方趕往現場,當場目擊警員檢控涉案小販,協會則將熱心市民所救的兩頭幼犬帶走照顧。發言人認為,香港要杜絕虐畜或「食狗」惡習,最重要是正確的公民教育,令市民認識到虐畜或「食狗」是違法行為,並挺身舉報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