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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不用公帑買古蹟長青網文章

201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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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0月26日 05:59
2011年10月26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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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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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古物諮詢委員會昨發信,通知業主已將何東花園列為法定古蹟。發展局長林鄭月娥強調,政府不會以「真金白銀」購買古蹟,又指過去一段時間,社會已認同何東花園的歷史價值,反駁有關決定倉卒的說法。

社會有共識 決定非倉卒

何東花園被列為法定古蹟後,業主可向法庭申請追討賠償,或接受政府的「地換地」補償方案。林鄭月娥昨出席公開場合後重申,政府會堅守盡量不動用現金的方法,保留本港有價值的歷史文物。她強調,「地換地」方案並非隱性現金賠償,指以現時社會,若要「真金白銀」購買古蹟作保育,或許有難度,因此當局提出的「地換地」,並不是隨便用勾地表內任何一塊賣了可換取收入的土地作交換,而是選用一些政府原本不會獨立出售的土地。她認為,整個社會需要理性的討論及平衡,是否可稍為遷就,用一兩幅稍為邊緣的綠化地,來達成保育的目標。

不少市民昨致電港台節目《千禧年代》,支持政府保育何東花園的方法。李小姐認為,何東花園具罕有的建築風格,即使需動用大量公帑,仍值得保留。

首幅成功以「地換地」方式保育的景賢里,目前正展開招標,暫不舉辦開放日。根據過去第一、二期活化計劃,由招標至遴選,需時近1年,即意味市民至少1年內,沒機會參觀景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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