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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台灣一名婦人揭發丈夫有外遇,氣得在丈夫和情婦「車震」時用鐵槌打破車窗捉姦,又搶走兩人內褲,強拍裸照上載互聯網。這「火爆捉姦」做法令她被控傷害、妨害自由及妨害風化等三項罪名,刑責遠高於涉嫌通姦的丈夫,不過她表示,一點都不後悔,「是丈夫對不起我,才會用這種手段捉姦」。
被控3罪 刑罰重過不忠夫
桃園35歲彭姓婦人懷疑比自己小3歲的徐姓丈夫搞外遇,於是請私家偵探調查。去年12月3日,徐男開車接一名27歲菲律賓籍女同事到偏僻地點,彭婦和偵探尾隨用望遠鏡觀察。當看到車子震動、車內二人身影交疊時,彭婦立即衝到車旁,用鐵槌打破車窗,當場看到菲女跨坐在丈夫大腿上,二人都沒穿內褲。
由於彭婦用力過猛,碎玻璃刺傷徐男和菲女的大腿及手部,二人忙着擦血,又急着想穿回內褲。彭婦眼明手快搶走內褲,要求偵探「趕快拍下他們光屁股、不要臉的畫面」,並揚言「要讓你很難看、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彭婦事後把拍到的畫面放上網,引發網友轉載,她與丈夫、情婦也鬧進警局互控。徐男和菲女否認親熱,檢察官不信,認為「都脫成這樣了」,將二人依刑罰1年以下的妨害家庭罪起訴。彭婦則因破窗造成二人受傷,又禁止丈夫和情婦穿上內褲及將裸露放上網,被控刑罰3年以下的傷害、妨害自由和2年以下的妨害風化罪。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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