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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例 私院不報事故可罰長青網文章

201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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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0月24日 21:59
2011年10月24日 21: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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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浸會醫院發生掛單婦產科醫生疑接生「甩手」令嬰兒墮地傷頭事故,院方堅稱嬰兒因「沒有嚴重受傷」,故毋須按指引在24小時內通報衛生署,但據可靠消息,肇事嬰兒腦部曾被照出輕微滲血迹象,要專家跟進;食物及衛生局將要求私家醫院每季發表醫療事故報告增透明度,衛生署長林秉恩承認目前規管私院法例寬鬆,擬修例,他日私院隱瞞事故將面臨懲處。

本月4日一名內地孕婦由丈夫陪同,到浸會醫院產房自然分娩,一名掛單婦產科醫生接生,同場有兩名助產士協助。但孕婦用力將嬰兒產出時,站在牀尾的醫生疑沒接穩嬰兒,嬰兒墮地。可靠消息指院方為嬰兒檢查,曾照出其腦部輕微滲血,要召專家跟進,但嬰兒其後自行復元,留院6日後出院。

浸會總監:事件屬「意外」

本報昨向浸會醫院查詢為何嬰兒曾有腦部輕微滲血,仍被院方界定為無嚴重受傷,至截稿仍未獲回覆。浸會醫院行政總監陳崇一昨午出席一個公開場合後,以病人私隱為由拒絕解釋事件,並強調只屬「意外」,不涉「醫學專業能力問題」,故准許該醫生續在該院接生。他說,「這嬰兒所受損傷是否嚴重,我們即時邀請專家看過,專業意見指根本沒有什麼嚴重的損傷」,他承認醫院和衛生署對「嚴重傷害」的理解「可能有少少不同」,但否認隱瞞。院方會在3至4周後完成調查報告交衛生署。

醫院衛署對「嚴重傷害」分歧

不過,陳崇一自爆,該院去年多達1.6%新生嬰兒須轉介公院深切治療部。統計處資料顯示,該院去年有12,447名嬰兒誕生,以此計算約200名嬰兒須轉送公院,佔去年公院接收私院新生嬰兒作深切治療的56%。但陳說,今年只有0.2%新生嬰須轉介公院。

衛生署長林秉恩接受本報查詢時說﹕「接生時意外令嬰兒墮地頭部受創,是須呈報的嚴重醫療事故,院方得悉事故後已須通報署方,不能說嬰兒現在無事便不報。」

其實,現法例無規定私院必須呈報醫療事故,通報機制只屬自願性質,違者不會受懲處。林秉恩承認現法例予私院很大自由,正擬修例加強規管,將醫院實務守則加入法例,要求私院通報醫療事故,違者將有罰則,「我們會優先處理!」

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說,肇事嬰兒並無死亡或嚴重受傷,未必屬嚴重個案,但情况不尋常,醫院亦應盡早呈報,當局將要求私院每季發表醫療事故報告。為提升醫院管理水平,「醫院認證計劃」將4年後完成,屆時全港醫院不論公私也須通過認證。

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李國麟批評,若私院和衛生署對是否需要通報有兩套準則,整個通報制度形同崩潰,會要求委員會跟進。但主席梁家騮擔心,通報機制會令私家醫院要應付的訴訟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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