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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槍司機」另涉警棍刑恐長青網文章

201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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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0月22日 05:59
2011年10月22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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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小巴司機日前於薄扶林以氣槍指嚇一名爬頭的城巴司機,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透露,被告原來有15次案底,大都與暴力有關,而案發前他曾因管有伸縮警棍及刑事恐嚇牽涉另一宗刑事案,今次犯案正值保釋期間。裁判官決定將他還押候訊。

15項案底 多涉暴力

被告梁偉華(42歲)被控於10月19日,在薄扶林余振中紀念第二中學對面一輛小巴上管有一支黑色氣槍。控方透露,被告今次是在保釋期間犯案,他另涉嫌於今年5月23日,在西環卑路乍街海都樓外刑事恐嚇男子關以竣,並管有一支自行購買的伸縮警棍,另被控不小心駕駛本案小巴。被告於該案否認控罪,案件將於11月18日開審。

辯方律師昨透露,被告妻子目前懷有4個月身孕,其母亦剛完成手術出院,請求保釋,被裁判官拒絕。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再訊,以待法律意見及檢驗涉案氣槍是否屬火器。

據報道,被同事形容為「性格火爆」的被告,案發時駕駛滿載乘客小巴,由香港仔田灣邨前往銅鑼灣,至薄扶林花園對開時,小巴疑遭城巴切線,被告突然情緒失控,加速超前將巴士截停,再抽出氣槍指向司機喝鬧,警方其後到銅鑼灣總站將他拘捕。

【案件編號﹕ESCC4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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