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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炳良﹕新居屋計補地價計利息長青網文章

201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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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0月22日 05:59
2011年10月22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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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張炳良表示,新居屋轉售計算補地價時,「計入利息的說法合理」,利息水平及是否採用定息,要進一步研究。

與舊居屋不同,施政報告提出的新居屋在轉售時不需要「補市價」,只將價視為貸款,讓業主在轉售時還款便可以,張炳良昨出席接受港台千禧年代訪問時表示,認為市民覺得是「雙重資助」的說法誇大,但指在計算補價時,政府若將單位購入時的資助視為對業主的貸款,就應計入利息,計算方法要進一步研究。

計算方法要研究

張炳良說,本港房屋市場有結構上的問題,有需要作出長遠規劃,指出現時土地的房屋用途只佔7%,但在土地規劃上要平衡不同要求,若撥出更多的郊外用地作房屋用途,社會上或會有反對意見。

張炳良續說,現時社會上有兩群人需長時間輪候公屋,包括年輕單身人士及新移民家庭,當中部分人有實際需要,但要視乎總體公屋供應及社會上的聲音是否認為這兩群人需要照顧。張指出,明白本港的向上流動出現問題,大學生都不能自置居所,但這也是全球都面對的問題,單身年輕居屋在概念上是可行,但在土地有限時,應優先照顧最需幫助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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