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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婦人攬子企圖燒炭同死,其前夫指妻子與李國棟醫生有感情關係,惟記者說出婦人全名求證時,李醫生表示基於專業操守,不能透露該婦人是否其病人。惟接近李國棟的消息人士透露,醫生一時之間對該名字沒有印象,也記不起,由於身處上海,唯有遙控叫診所護士翻查病人紀錄,看看有否頭緒。
另有消息人士分析,以李醫生的家底,根本毋須與人合伙炒樓;按他的身分,即使與人合伙「炒燶樓」,也只會自認倒楣而不會讓事件向外張揚,故共同炒樓之說不合邏輯。由於李醫生始終是公眾人物,但不排除有些人會對他有特別動機。
李國棟為家庭醫學專科醫生,已婚養有3子,是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前任教統局長李國章的堂弟,公職包括馬會董事、醫管局委員、智經研究中心理事。
醫委會轄下道德事務委員會主席謝鴻興表示,《醫生守則》(Code of Practice)內(25段)列明,「如醫生利用病人的專業關係,向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性要求,即屬專業失當行為。如醫生利用其專業地位與病人或病人配偶建立性關係,醫委會會視作嚴重事態」。
守則又提到,病人有時會對醫生產生感情依賴,醫生必須注意這個可能。醫生如利用這種感情依賴而濫用其職責以及病人的信任,可構成專業失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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