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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地產行政師學會表示,新居屋補價安排若不計利息,將出現不公平的雙重補助,但如計算利息,在市道差時,業主所受的影響會更甚於舊居屋,因為屆時業主可能會變成負資產,利息負擔更持續累積。學會認為新居屋應採取舊補價安排,並可考慮容許居屋業主分階段補價,不用一筆過花大量金錢補價。
舊補價安排是業主轉售時,須按當初購入居屋時政府提供的樓價折扣(通常為三成或以上),以當時市價補足差額給政府;新補價安排是將當日購入的資助額視為貸款,業主轉售時只須繳回貸款即可。
促回復舊制免雙重資助
學會會長鄺正煒稱,新補價方式是對居屋業主提供第二次資助,浪費公帑,對納稅人不公平及容易令社會階層分化。
他又認為置安心計劃以首次開賣時的市價作為「封頂價」,亦是對買主提供過度和不必要的資助。
變相借九成 跌市更傷
學會認為,若把資助額視為貸款,應收市場息率,否則便是不公平的雙重補助。然而當收利息時,若遇上樓價下跌,業主要負擔的債項相對資產價格會增加。學會副會長黃錦昌指出,新居屋的貸款概念,等同業主借入93%以上的貸款,當樓價下滑時,業主會蝕得很犀利,等於次按物業般,「仲衰過以前(居屋)」。
本報以4.5%複利率簡單計算,若新居屋在2016年購入時資助額為50萬元,到2020年禁售期結束後,轉售時需要支付的利息便高達12.3萬元,合共62.3萬元,與原資助額比較升了24.6%。即轉售時樓價要較購入時升超過24.6%才划算。
對於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黃錦昌認為應由政府推出作業備考,清楚講明哪些行為屬違反,以免地產從業員誤墮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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