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醉司機掃水馬撼壓路機長青網文章

2011年10月20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0月20日 21:59
2011年10月20日 21: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大埔吐露港昨發生涉及醉駕的「以卵擊石」式車禍。一名滿身酒氣男子,開私家車載同3名女子沿公路向九龍行駛,至廣福邨對開時突然失控,與路中一輛巨輪「壓路機」迎頭對撼。一聲巨響後,壓路機「毫髮無損」,但私家車車頭則嚴重損毁,事件中3名女乘客及一名修路工人受傷,肇禍司機涉嫌酒後駕駛被捕。

5人輕傷 司機被捕

被捕醉司機鄭×榮,25歲,僅輕微擦傷手故拒絕送院,經精神呼氣測試錄得73度,涉嫌酒後駕駛被捕。法例規定,駕駛者呼氣樣本的酒精含量逾22微克即屬犯法,有關罰則分為「三級制」:第一級為超標至35微克,初犯停牌最短6個月;第二級上限是66微克,初犯停牌一年;第三級即逾66微克,初犯停牌最短兩年,再犯者停牌5年。

初犯停牌最少2年

車禍後,現場修路工人更指證鄭某在200米前已把路邊一列水馬撞爆,但警員調查期間,鄭某堅決否認,警方正調查當中內情。

律師黃國桐表示,醉駕達第三級人士,一旦罪成會判得特別重,若造成車禍導致他人受傷或死亡,更會被加控危險駕駛的相關罪名。若醉司機不認曾經撞爆水馬,就算後來被查出,亦可用「神志不清」作開脫,一般情况不會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名。

事發昨凌晨5時許,鄭某駕駛黑色本田私家車,載着3名女子(20至27歲)沿吐露港公路往九龍方向行駛,至廣福邨對開時,有工人見黑車先把左邊一排水馬撞爛,繼而飈前200米直撼向一輛壓路機。

由於壓路機用料堅硬,僅輕微後退但表面無損,正在操控機器的55歲姓鍾工人在撞擊下腰部扭傷;私家車則車頭爆烈屈曲,嚴重損毁露出引擎靈件,車上3女子分別眼、面及腳部輕傷,意外中4名傷者先後送院治理,幸無大礙。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