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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收逾7000萬長青網文章

201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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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0月19日 21:59
2011年10月19日 21: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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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若不是Foxy找出黎智英的「帳簿」,大家也不會知道民主黨、公民黨過去5年疑分別接受黎智英的過千萬捐款,他一人的捐款,已佔兩黨全年總收入約三至五成;由於香港沒有《政黨法》,所以坐收逾4800萬捐款的民建聯,也毋須披露捐款來源。有學者贊成設立政黨法,令到政黨須披露政治捐款來源,以增加透明度。不過,無論泛民或建制派,均對立法有保留。

民建聯曾年收4800萬

本報翻查公司註冊紀錄發現,本港四大政黨之中,以民建聯的捐款收入最高,在2009/10年度,它收到4837萬元捐款,較自由黨多2.5倍,較公民黨及民主黨(約600萬)更高約7倍。不過,四黨的財務報告紀錄,都未有披露大額捐款者的身分。

學者憂黨政策傾斜

嶺大公共管治研究部主任李彭廣表示,若政黨收取個別人士太多捐款而沒有披露,會惹人擔心政黨政策會否受影響,因此他贊成本港仿效外國立法,要求政黨披露捐款來源。

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表示,未經捐款人同意,是不會公開他們的身分,但他指黎智英一直與民主黨是朋友,有聯絡亦有意見交流。何俊仁表示,民主黨平日亦有舉行籌款、獎券等其他收入,絕不會出現收入絕大部分來自單一捐款者的情况。

不同黨派﹕非單一捐款

民主黨劉慧卿稱,可以研究立法,增加捐款的透明度,但她憂慮公開捐款資料,會令共產黨向支持泛民者秋後算帳。公民黨湯家驊亦認為,要有真正民主才能訂立政黨法,否則法例會淪為「政黨23條」。他承認,若政黨過分依賴個別人士捐款不是好事,但「有頭髮邊個想做癩痢,建制派一年盈餘比我們的開支還多」。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則說,該黨每年捐款來自多方面,捐款人沒有左右政黨的政策及附帶條件。至於是否需要設立政黨法,公開捐款人資料,譚耀宗認為,目前本港的政黨仍屬初階,如有太多規管,將窒礙政黨發展及影響募捐工作。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亦認為香港暫時毋須訂立政黨法,因若披露捐款資料,恐怕會令捐款者卻步,「肯定令政黨的收入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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