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延遲多天才公布觀塘警區兩宗連環斬人案及非禮案惹來各界批評,本報發現警方扣起或遲公布罪案情况普遍,在過去兩周警方向傳媒「即時通報」的刑事案僅得165宗,料只佔同期實際案件數字不足6%,風化案更未有任何即時通報。警方昨首次證實,為保障私隱及行動部署等原因,一般情况下或不會把非禮、強姦及綁架等案件通報給傳媒。有傳媒學者質疑警方做法是新聞審查。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關注事件,他有意把警方遲公布翠屏連環非禮案的爭議,與將軍澳遲公布連環斬人案一事,一併安排於下月12日的委員會特別會議討論。
督察協會:公布犯案時地手法可助提防
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曾昭科亦質疑警方說法不妥,他認同若同一疑犯疑涉多宗風化案,警方應盡快通知公眾提防。他解釋若僅是有限度公布案情,如色魔的形貌、犯案時間地點及手法等,不單不致損害受害人私隱,反可令市民警惕,有助市民防範及向警方提供疑人資料。
警方在04年因通訊數碼化令傳媒無法採訪涉公眾利益的突發新聞時,曾承諾每天約公布30至40宗突發消息,又指盡量在20分鐘內通知傳媒,但本報發現7年後承諾仍未兌現。像過去兩周(10月2日至15日)警方只透過電子系統向傳媒公布268宗突發事件,平均每日僅19宗,當中165宗刑事案平均在事發後32.5分鐘才通報傳媒,比當初承諾的20分鐘超時六成。有一成個案更遲報逾一小時,包括爆竊、刑毁、傷人等。
警承諾20分鐘內公布未兌現
另過去兩周警方僅向傳媒通報165宗罪案,但同期估計曾發生逾2800宗刑事案,故通報比率僅約為5.7%,換言之逾九成刑事案件是傳媒及公眾不知情的。例如過去兩周警方只曾向傳媒通報4宗爆竊案,風化案更是未有任何即時通報個案,傳媒要到上周六才得悉,原來翠屏上周二及三曾有疑犯在兩非禮案中共非禮4名女學生。
警方昨未回應遲通報問題,但首披露按警方信息發放機制,一般情况下或不會把非禮、強姦及綁架案等經突發事件機制發放,理由是保障個人私隱、平衡行動部署及公眾知情權,然而警方亦會因個別案件特別需要而盡快向公眾發放資料。
傳媒學者質疑欲淨化新聞
浸大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及記協主席麥燕庭均表示,不接受警方以保護私隱為由而拒公布風化案。兩人均強調無論是按傳媒道德守則還是法例,傳媒都明白不能報道風化案受害人個人資料,但警方沒理由連色魔犯案手法、地點、時間等都拒公開。麥燕庭更質疑若警方上周二已即時公開觀塘翠屏的非禮女學生案,讓市民有防範,上周三便未必會再有女學生被非禮,記協年底前或會向警方高層再反映不滿。杜耀明批評警方新聞審查,令人懷疑其目的是否欲淨化新聞,減低因未能盡早緝獲色魔而需承受的公眾壓力。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