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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醫局:首宗非醫術有關案件長青網文章

2011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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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0月08日 05:59
2011年10月08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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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獸醫若被定罪或會影響其專業資格。根據《獸醫註冊條例》,若獸醫曾在香港或外地犯刑事罪行,而該罪行有可能損及獸醫專業聲譽,行為即屬違紀。獸醫管理局秘書范小姐昨稱,本案似乎是局方接觸首宗非與醫術有關案件,若需為本案被告舉行研訊,委員會將考慮留待被告出獄始執行。

獸醫管理局指出,涉案獸醫須向香港獸醫管理局提交定罪詳情,管理局將考慮案件性質、嚴重性及罪行會否影響其能力或品格,或會召開研訊委員會處理。獸醫假如被裁定行為違紀,可被予以書面譴責、除名不超過2年,甚至永久除名。

或召研訊 可永久除名

控方透露,被告於2003年曾因不小心駕駛及醉駕留有案底。他於2000年在澳洲悉尼大學獲獸醫一級榮譽學士,獸醫管理局網頁顯示他於01年1月註冊在港執業,在馬鞍山新港城廣場開設「西沙路動物醫院」。

被告昨獲數名親友旁聽,其中兩名親友昨得悉大批記者守候時均不願離開,女親友更質問記者判決:「你話公唔公平?」,惟兩人未有回應會否上訴,逗留良久始以外套掩護離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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