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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賢里不可改動 政府斥資另建新樓長青網文章

2011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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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0月08日 05:59
2011年10月08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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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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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發展局長林鄭月娥昨公布第三期活化項目名單,景賢里、虎豹別墅、必列啫士街街市及重推的前粉嶺裁判法院4幢歷史建築,會讓非牟利機構申請活化。

限高15米 須與環境協調

林鄭月娥表示,景賢里屬法定古蹟,不可大改動,在活化的同時會確保景賢里不受破壞,「要以最少干預方式,原汁原味保存舊有建築物」。但為增加項目吸引力,將容許營辦商在景賢里內舊泳池位置加建3層高、高度不超過15米的新建築(見圖),總面積約1.6萬方呎,建築設計須與周邊環境協調,以達到「新舊交融」,開支由政府承擔。她說,稍後入圍此項目的方案,將獲10萬元資助作公開巡迴展覽,收集市民意見,直言有信心能吸引機構投標。

資助中標機構巡迴展覽

政府在2008及2009年曾先後推出一、二期活化計劃,涉及9個項目,包括荷李活道前已婚警察宿舍的「原創坊」。林太總結,政府最初預留20億元推行活化計劃,未計算第三期項目,仍餘下7.3億元,估計最後仍會有餘額。

第三批活化歷史建築物,昨起接受機構申請,截止日期為明年2月6日,結果年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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