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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近百年老字號同珍醬油之第三代掌舵人王賜豪,日前入稟高院控告侄兒王大為,指二人年前簽署合約,王賜豪向侄兒以1000萬元購買家族公司股份,但交易未能成事,王賜豪要求法庭強制要求侄兒履行有關合約,並賠償損失。
原訴人王賜豪是集團第二代傳人王仲銘的么子,於1998年接任集團總裁,本為耳鼻喉科醫生,亦是廣東省政協常委,曾當保良局主席,被告王大為是其侄兒。
入稟狀指出,王賜豪與王大為於2006年12月簽約,王賜豪承諾以1000萬元,向王大為購買王仲銘發展基金有限公司5000股,王賜豪要求法庭頒令強制執行交易及命令對方賠償,或要王大為歸還他早前交付的55萬元。
侄曾入稟促付錢
事實上,3年前王大為其實亦曾入稟控告王賜豪,稱王賜豪與他在王仲銘等人的見證下簽署上述合約,而王大為雖然簽署了轉讓文件,但至08年11月仍未收到分毫,遂入稟要求叔父履行購股協議及支付1000萬元,惟今次原訴與被告的身分調轉,反映有關爭拗仍未能平息。
【案件編號﹕HCA16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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