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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趨緊 留意4份文件長青網文章

2011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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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0月07日 05:59
2011年10月07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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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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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商莫先生則表示,報關時需要很多文件,當中最重要的4份為:產地來源證、入樽日期證書、出口國的衞生檢驗證明,以及「自由銷售證書」(Free Sale Certificate, FSC)。

所謂「自由銷售證書」,是由出口國相關機構或化驗所發出的證書,以聲明產品的用途,以及符合人類或動物的安全等。有時,有些外國機構發出的「自由銷售證書」,會用了Unrestricted Sale Certificate的字眼,意思其實相同。但莫先生發覺,由今年9月1日開始,內地的海關嚴格了很多,除了新增了入樽日期證書之外,還要求「自由銷售證書」一定要使用Free Sale Certificate的字眼,不可有絲毫出入。

他最近就試過,因為外國供應商提供的「自由銷售證書」用了Unrestricted Sale Certificate的字眼,被海關拒收。於是,要請外國的供應商在當地再辦理一張「自由銷售證書」,跟足Free Sale Certificate的字眼。

另外,上述的4份證明文件以往可以提交副本,但現在卻一定要提交正本,又不予發還。他最近就試過,從法國入口一批紅酒,先運到香港。然後,其中一半輸入內地。本來當輸入內地的賣得七七八八,就會從香港再運餘下那一半到內地。但因為頭半批酒進口時,上述的4份證明文件的正本已被內地海關收了,現在變成沒有這些文件再辦理進口內地的手續。因此,餘下那半批酒變成只能在香港出售。

賣到外省毛利較高

總括來說,陳志明和莫先生都認為,對於一些進口量不太多(如幾箱至十箱,每箱12樽)的紅酒來說,化學檢測的成本偏高,因為每一批次至少都要抽取4樽作測試。

莫先生並認為,廣州的酒窖已成行成市,價格競爭已相當激烈,反而賣到外省的毛利會較高。因為其他省份的紅酒零售商銷量還有限,暫時還較少直接從外國進口。早前,他就透過參加貿發局在哈爾濱舉辦的「香港時尚購物展」,認識了一些哈爾濱紅酒商。他透露,在香港賣200多元一樽的紅酒,在廣州也只能賣300元一樽,但賣到哈爾濱,售價卻可提高至600元一樽(當然數量就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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