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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青年的新女友因親友有白事,向青年借錢辦喪禮,可惜青年無力借款,為求開脫不惜想出「屎橋」,向警方虛報與女友「煲電話粥」時內有8萬元的手袋被偷走,好向女友交代。青年昨承認虛報有人犯罪,裁判官直斥其行為差劣,明言很大可能判囚,更將他還押候判。
稱公園被偷藏8萬元手袋
被告葉家富(29歲)沒有案底,任職物業管理公司文員。他被控於9月20日,在沙田警署報案室內向一名女警虛報手袋內一部手提電腦及8萬元現金被盜。被告昨一直神情冷漠,辯方未作求情前,主任裁判官馬漢璋已將他還押至犯人欄。辯方稱指被告愚蠢犯案,只為向問他借錢的女友證明自己財困,望能輕判。
馬官直斥被告無論是否向女友講真話,其行為「好差劣」,浪費警力行徑不可取及後果嚴重,極大可能判處監禁。馬官將案押後至10月18日判刑,因應其良好紀錄及認罪,索取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惟期間將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官斥行為「好差劣」 勢判囚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日下午2時30分往沙田警署報案,聲稱同日下午1時20分,在沙田瀝源邨一公園與女友用手機傾談,並將手袋放在一旁,1分鐘後發現手袋不翼而飛,懷疑被盜,遂報警求助。警員於下午4時為被告錄口供,他稱當時坐在長櫈,面向住宅。警員其後到現場拍照,觀察下發現該公園人流甚少,櫈後方有樹木,如非接近被告,竊匪實不能行事。被告於9月28日與警員一同前往公園,其間他承認結識新女友,女友稱其親戚需舉行喪禮並要求借款。惟因被告缺錢,遂虛報手袋被偷,以向女友解釋缺錢原因。他於警誡下坦承控罪,又稱希望給予機會。
【案件編號﹕STCC45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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