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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的士司機貪20元「便宜」而租用掛上假車牌的「影子的士」,惟一天車主委託車牌管理人發現「影子的士」在街上行駛,遂報警。司機昨承認兩項蓄意使用虛假文書及一項處理贓物罪,另一的士司機涉教唆使用假車牌,但獲控方不予起訴。
被告龍建豪(48歲)沒有案底,昨承認於2009年6月14日,在青山公路荃灣段麗城商場,使用08年11月簽發的假車牌A及一張電訊管理局假牌照;他另承認於同日處理贓物,即屬於鷹星車行之的士C。龍另被控使用假證等罪。至於另一被告錢展鴻(48歲)原被控意圖教唆使用假車牌等罪,則保留法庭存檔,不予起訴。
求情指兩月前才知是失車
辯方求情稱,被告單身獨居,案發前兩個月發現「影子的士」為失車,對此感後悔。被告案發後失業,並患上精神分裂症,半年間時常聽到聲音,懷疑被警察跟蹤等,某程度上受罰。案件押後至本周四(6日)判刑,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案情透露,錢展鴻的胞弟錢展輝是與假車牌A相同號碼的真車牌B擁有人,由吳家玲(譯音)管理。的士C於07年5月失竊,後被掛上假車牌A。案發下午,吳發現龍駕駛假車牌A在荃灣載客,上車質疑他非受僱駕車,龍聲稱是替工,拿起錢箱逃走。吳查詢後得知真車牌B正於薄扶林貝沙灣行駛,遂上前追截及報警。
警員到場證實該車為的士C,並於車頭擋風玻璃檢取7張假證。龍警誡下稱「我乜都唔知,我唔知架的士係失車,我同阿輝租車」。他表示與「阿輝」於愉景新城相遇,以270元租用市價290元的的士12小時,案發前已租車3個月。龍曾兩次駕駛的士時違反交通規則,遭票控罰款。
【案件編號﹕DCCC6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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