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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準備往美國升學的準碩士生,因不滿鄰居2歲女童在住所外玩耍太嘈吵,竟以殺蟲水噴向女童額頭。女童雖無大礙,但裁判官認為要判處被告監禁,暫將被告收押,等候判刑。
報稱無業的被告盧穎聰(35歲)昨承認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控罪。案情指今年6月20日晚,23個月大的曾姓女童,獨自在彩雲邨時雨樓被告住所外的走廊玩耍。
臉喉眼通紅 無大礙
被告在屋內感到厭煩,隨手在陽台拿了一支殺蟲水噴向曾童。曾童大哭,驚動當時在家中的母親,曾母發現女兒額頭有一片油性物質,散發異味,於是報警。曾童臉部、喉部和雙眼通紅,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即日出院。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向曾童噴殺蟲水,但他不認識對方一家,互相沒有結怨。辯方律師求情時稱,被告教育良好,2005年獲得公開大學一學士學位,原定今年9或10月赴美留學。當日被告隔着鐵閘遠距離噴了女童一下,只想要她收聲,無心傷害她。醫院報告亦指曾童毋須接受治療。
官明言判囚
律師亦稱,由於曾童年紀小無法作供,被告認罪,省卻很多舉證所需的時間。案件與其他落毒案相比輕微得多,事發後兩家人仍有打招呼。
不過裁判官直指要將被告收監,需時考慮刑期,後來在辯方律師再度求情下,裁判官才願意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但強調被告切勿以為會輕判他社會服務令。案件押後至本月17日刑期,等候背景報告。
【案件編號﹕KTCC48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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