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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身形高大、肥胖的被告,雖然年過半百及半禿頭,但據控方透露,其感情生活十分「多姿多彩」。被告曾經有兩段婚姻,包括與涉案3女童的母親結婚,又曾與兩女子拍拖,其間兩度有「婚外情」,他與4名女伴共育有5女1子,眾子女現年9歲至27歲不等。
4名女伴 育5女1子
曾當侍應、後來從事裝修物料生意的被告在內地出生,案發前在深圳居住,在港時則住在葵涌一公共屋邨。背景報告指出,被告早在20歲、即1980年首度在香港結婚,誕下一名女兒,但婚姻4年後失敗告終,1990年他返回深圳與母親同住。
3年後被告在內地認識涉案3女童的母親,二人在內地共賦同居,1994年二人誕下X。但被告其間結交另一名女友,1997年二人更誕下一子,但最終二人亦分手收場。
被告在兒子約1歲時、即1998年與涉案女童母親在內地正式結婚,翌年誕下涉案孖女Y及Z,但被告同時在香港有婚外情,2007年與情婦在香港誕下一女,同年X與母親由深圳來港定居,孖女亦於去年正式來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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