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官稱不容他人游說:判案依法 不看政治長青網文章

2011年10月01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0月01日 08:58
2011年10月01日 08:58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本案引發社會強烈迴響,主審法官林文瀚於判辭文首即開宗明義,強調法庭是依法判案,絕不考慮政治、經濟及社會因素。他特別指出,法官判案不如政治,不容許他人游說(lobbying),法官判案要獨立無懼,但他澄清今次判案並無感到有外界施壓。

澄清非受外界施壓

林文瀚於本案開審首天經已明言,法庭只會專注法律觀點,他昨日頒布判辭,開端亦重申此論述。林文瀚稱,自1997年香港回歸祖國以來,牽涉居港權的案件多次鬧上法庭,裁決必會帶來政治、經濟及社會影響,引起市民關注,政府要預備不同應急方案實屬無可厚非。但他清楚指出,法官只憑法律觀點優劣判案,不會受任何其他因素左右。

對於公眾就案件的熱切討論,林文瀚強調自己無意制止,但他不會容許任何討論影響裁決,強調司法獨立是公眾對本港司法制度信心所在。他表示希望公眾明白,法庭判案不會以社會政策因素考慮外傭應否取得居港權,亦無權力改寫《基本法》第24(2)(4)條;法庭的責任就是解釋條文,然後按其真正意思來應用。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