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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髮廊東主與前妻復合並同居後,某天前妻拒絕交歡,東主打碎瓷杯狠心劃花妻子面頰,怒吼:「睇你第時點結婚。」東主早前承認意圖傷人罪,法官昨判其監禁3年4個月。
不滿前妻拒交歡
被告梁開興(54歲)昨被解上區域法院應訊,面上慘留10厘米疤痕的前妻陳長春(38歲),帶同二人的9歲兒子到庭旁聽,表示已原諒被告。暫委法官杜浩成狠斥被告行為不可原諒,慘劇留痕或對相貌娟好的事主做成不可彌補的心理陰影;對兒子來說,媽媽受傷是爸爸造成,實難以接受及理解;即使事件無預謀、被告受傷及事主已原諒被告,亦不能減輕刑罰。
被告早年曾結婚,離婚後與事主於2001年結婚,09年離婚不久便復合同居。案發於今年5月24日晚上,事主拒絕魚水之歡的要求,被告疑她有外遇,遂以陶瓷杯襲擊事主。事主報警,被告被捕稱事主當時指要與男友人同往澳門,承認打翻醋埕後衝動犯案。
【案件編號︰DCCC7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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