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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涉大鬧亡父喪禮靈堂,恐嚇姊夫及姨甥女不准辦喪禮,否則「斬你全家,燒你間屋」的忤逆子,昨被裁定一項恐嚇罪成,裁判官昨斥被告為亡父遺下的4萬元殮葬費,連親情亦不顧而感到悲哀。
官斥為4萬殮葬費不顧親情
裁判官昨指被告王家維(44歲)一方面供稱知道亡父遺下4萬元的殮葬費,另一方面又稱要與胞姊商量喪禮事宜才阻止當日喪禮進行,完全是自相矛盾。辯方又曾指出,被告聲言要「斬人燒屋」乃出於一時激動,但裁判官認為,被告一再向姊夫及姨甥女說出同樣說話,明顯是意圖令對方受驚,但考慮被告姊夫一直對被告存有敵意,故終判他恐嚇姊夫一罪不成立,但恐嚇姨甥女則罪成。
辯方指被告09年曾做腦部手術,其後出現說話遲頓、手腳無力等後遺症,且今次已給被告很大教訓,加上要照顧86歲的年邁母親及妻女,望能判以非監禁式刑罰。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10日判刑,其間等候醫生報告,以了解被告的腦部及身體狀况。
【案件編號:KCCC32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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