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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的士溜後期間,乘客企圖在車尾阻擋,惜未能如願。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指出,以個人之力擋車是非常危險的行為,亦不建議在馬路上奔跑,通知其他車輛閃避的做法。他認為市民遇到類似情况,應在的士剛開始溜後時,在附近尋找一些如木方或石頭物件,在安全情况下嘗試「攝」進車輪底阻止溜後,如不成功,便應走到行人路等安全位置,再設法用鮮色物件或大聲呼叫通知其他車輛閃避,並盡快報警。
人力擋車非常危險
香港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表示,以肇事的士1.2噸重、現場道路向下傾斜5度及地心吸力計算,的士溜後的推力約為230磅,單以個人力量是無法阻止,相信最少要3個人才能成功。若以乘客發現的士溜後趕往阻止,估計已溜後約3米距離計算,的士時速約為8公里及已有半噸撞擊力,足以傷人。而溜後至50米撞向石壆時,時速更達至37公里及1.9噸撞擊力,人力已是難以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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