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縱火狂提堂 稱博坐監避債長青網文章

2011年09月25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9月25日 05:59
2011年09月25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輕度弱智、曾有多次縱火案底的筲箕灣縱火犯日前終落網,他被控一項縱火罪,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在庭上指出,被告於犯案後向警方表示,由於自己沒錢還債,故放火燒電單車,希望「博坐監」避債。

5縱火案底 出獄即犯案

報稱無業的被告吳仲偉(41歲)目前領取綜援度日。昨在庭上所見,他的左手臂以三角巾包紮好,懷疑是犯案時受傷。

他昨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7日再審,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由於案情嚴重,且被告稱自己居無定所,有機會棄保潛逃,故裁判官將他還押。

控方昨在庭上指出,被告過去有5次縱火案底。事實上,被告曾在1999年、2004和2006年犯下縱火燒車案,每次被判監後,甫出獄不久即再犯案。過往兩次被告均在灣仔一帶放火燒車,今次卻轉往筲箕灣區犯案。

控方案情透露,本月22日晚上10時許,警方巡經柴灣東喜道一帶,發現被告把一個膠盒放在電單車座位上,欲放火燒車後逃去,警方遂將他截停,當時被告右手仍握有打火機。他被捕後向警員表示,因自己無力還債,故燒電單車「博坐監」。

【案件編號:KTCC5079/11】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