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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56歲失婚婦遭情人拋棄,因介意年華老去及旁人眼光,竟前往深圳買一張42歲的假身分證,最終被警方揭發。婦人早前承認管有偽造身分證,裁判官直言別人或會因其樣貌較真實年齡老而取笑她,「就算你話廿歲都無用」,昨判處緩刑兩年。
被告梁秀明自行撰寫求情信,指還押期間已自省過錯,感受到女兒對她的愛。辯方又稱,跟進被告的精神科醫生指她現時情緒穩定,未有抑鬱。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均為正面及顯示悔意,加上被告不再介意別人對其年齡看法,請求輕判。
官質疑圖謀不軌 判緩刑兩年
裁判官指身分證並非用作收藏或鑑賞,推論她管有假證或圖謀不軌,並質疑被告介意年齡想法,指別人因其樣貌較真實年齡老而取笑,「就算話廿歲都無用」。裁判官對此想法百思不得其解,惟最終予她機會,判處監禁半年、緩刑兩年。
【案件編號﹕KTCC41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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