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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教師帶女生返家手淫長青網文章

2011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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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9月22日 05:59
2011年09月22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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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婚1年的年輕男教師與中三女生相戀,邀對方返家親熱,要女生用手「解決他的性慾」,校方得悉後,男教師辭職坦認事件。他昨承認非禮未成年女童,辯方求情稱,被告品格純良,熱心教學,可惜性格內向,在婚姻中角色被動,遇上女生仰慕不懂處理才釀大錯,今悔恨未能再執教鞭。

認非禮未成年女童

被告梁文傑(27歲)無案底,與現為專業人士的妻子於2003年在大學認識,兩人於去年結婚,此案發生後醫生建議兩人接受婚姻輔導。被告昨在父母、妻子、外父母等親人陪同下,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非禮及向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罪。案情透露,被告是女童的數學老師,二人於今年復活節拍拖。今年5月16日是學校假期,事主下午應邀到被告將軍澳空無一人的家,二人在沙發上親吻及被告撫其胸。

其後兩人看電視,被告捉住事主的手替自己手淫,事主認為精液骯髒立即洗手,二人出外用膳後事主回家。翌日事主向同學說,她到被告家「幫他解決他的性慾」,並指被告曾要求他選擇用口或手。事件輾轉驚動校方,兩人被校長接見時矢口否認,被告獲發警告信。至5月30日被告辭職,終向校長和盤托出,校方知會家長後報警。

辯稱不懂處理女生傾慕情

辯方呈上家人、朋友、同事等十數封求情信,述說被告為人友善,謙厚有禮,工作盡責認真;但被告一生平淡且循規蹈矩,性格較內向謹言,不懂拒絕人,於婚姻亦處於被動角色,形成心理障礙,今次事件出於不懂處理女生的傾慕之情,發展師生戀後處理失當,非純粹風化案。辯方又指被告顧家,一向將收入全數上繳母親,在自己家及妻子外家亦經常做家務,事件揭發後已得眾人原諒。

辯方盼法庭考慮被告未能再執教鞭,過往努力付諸流水,已遭遇到極大懲罰,能予以輕判。署任主任裁判官陳錦昌斥被告濫用事主信任,身為有婦之夫卻侵犯年紀小一大截的女學生,罪行嚴重,直指被告現在面對的婚姻問題根本由於被告不忠,但決定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於下月14日判刑。

【案件編號︰KTCC27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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