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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尖沙嘴百利商業中心昨晨有業主與執達吏到場收樓期間,與租客發生爭執,租客更在門外寫上紅色大字,並作「溫馨提示」指近門位置有易燃液體,破門者後果自負,業主遂報警求助,消防及警方到達現場後,游說租客成功調解事件,令事件未有進一步惡化。
現場為尖沙嘴漆咸道南87-105號百利商業中心4號一寫字樓單位,該單位為一物流公司租用,主要作舊電話的交易。
「破門傾瀉生火 責任自負」
昨晨11時許,單位業主與執達吏一同到單位向租客收樓,但遭拒絕開門,租客除在門外貼上租約並寫上「不退按金不走」字句外,更在門外牆身寫上多組「溫馨提示」字句,警告「近門位置有易燃液體,破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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