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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長者客2600萬 星展經理囚79月長青網文章

2011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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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9月20日 05:59
2011年09月20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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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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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星展銀行前客戶服務經理聲稱因要負擔娘家經濟開銷,2004年起利用客戶的信任,多次將4名年近80歲年長客戶的存款轉到自己及母親名下,涉款逾2600萬元。事件至2009年始被揭發,經理早前承認偷竊罪,法官昨判刑時指斥她犯案實為滿足私慾,判其入獄6年7個月。

求情稱為家人犯案 官斥滿足私慾

現年36歲的喬冠儀(36歲),早前在高院承認6項盜竊及2項洗黑錢罪名。暫委法官陳慶偉昨判刑時稱,被告以父親04年過世及家境變化令其經濟負擔日重作求情理由,相信這只是她犯案的最初原因,以被告犯案時間、對象及贓款下落等,反映絕大部分的錢是為滿足被告一時貪念。

法官依案例考慮到銀行凍結了存於被告母親帳戶內的780萬、銀行實際損失約為1100萬,終判被告入獄6年7個月。

案情透露,04年被告因經常為75歲事主羅潔清口頭解釋戶口月結單而取得羅的信任,曾要求羅在空白銀行表格上簽名,繼而65次從羅的戶口轉走存款,涉款達914.2萬元。另外。現年80歲生果檔主李沛民在05至08年間亦遭被告從戶口中轉走418.2萬元、09年9月78歲的歐陽培則被轉走724.6萬元。

被告亦於08年12月,將當時80歲的客戶溫秀娥的583萬元轉走後,向她發出偽造的存款收據,至09年10月6日,溫因事要求銀行發出資產證明書,剛巧被告正在休假並身處泰國,事件遂遭銀行揭發。

遙控母親開戶口轉走贓款

被告當時收到銀行來電查詢時未有回應,卻隨即「遙控」母親另開新戶口,好讓她將偷來的錢轉到母親的新帳戶內,最後被告10月14日返港,即在機場被捕。

【案件編號﹕HCCC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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