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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72歲內地遊客朱榮昌今年7月22日在灣仔金紫荊廣場燒國旗,昨被裁定侮辱國旗罪成立,判監3星期。由於他在犯案當日已被扣押至今,刑期已滿,即日被遞解出境。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生於民國時代,不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是「中國國旗」,但對於控方事實毫無爭議,希望法官量刑時考慮終審法院1999年處理吳恭劭塗污國旗案,當時吳被判自簽2000元和守行為1年。
裁判官溫紹明表示法庭完全同意言論自由是普世價值,但被告表達方式明顯違法,因此短期即時監禁是最合適選擇。
【案件編號﹕ESCC30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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