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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死因裁判官陳碧橋昨評渠務署委託的專家報告不能反映現實情况。有大律師解釋,由於專家證人有權威性,法庭大多會採納其供辭,但亦有情况令法庭對專家證人供辭有所質疑。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在部分民事審訊中,質訟雙方委託專家撰寫報告可能另有目的,專家或需考慮客戶要求,未能持平撰寫報告。另外,亦有可能有關專家並非涉案範疇專家,如不在場的心理醫生在專家報告分析被告受精神困擾,便不能說出被告當時的精神狀况。陸又認為,若資歷較淺的專家首次撰寫報告,便有可能削弱報告權威,不過法官一般有相當經驗,若得悉專家供辭與平日相關專家說法有異,質疑對方亦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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