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6人煲蠟灼傷送院 最幼僅兩歲長青網文章

2011年09月14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9月14日 09:59
2011年09月14日 09: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港府立例禁止市民於中秋節煲蠟,但今年迎月至追月3日(周日至周二)內共有6名市民因煲蠟受傷入院,3人留醫,當中包括小至兩歲的孩童。康文署曾經向懷疑煲蠟人士,發出總共983個口頭警告。

共發983個口頭警告

政府發言人表示,由9月11日「迎月夜」至昨日「追月夜」上午10時為止,共有6人因高溫熔蠟引致燒傷或燙傷前往急症室求診,傷者包括5男1女(2至31歲),當中3人需要留院治療,現時情况穩定,其餘3人經治療後已經出院。

署方又表示,周一晚共向983懷疑煲蠟人士和6名放孔明燈的市民發出口頭警告,但沒有市民被檢控。康文署發言人提醒市民,亂拋垃圾可被罰款1500元,煲蠟或放孔明燈則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

另外,一名12歲姓林男童在前晚中秋佳節與家人在油麻地九龍佐治五世紀念公園賞月時,因小故與一名30歲的南亞裔漢子Arim發生爭執。南亞裔男子事發後沒有逃走,並向警員聲稱︰「佢(男童)衝埋嚟……起腳踢……」,警方經調查後以涉嫌襲擊罪名將南亞漢拘捕,受傷男童由救護員包紮傷口,再由女親友陪同入院治療。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