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蘋果日報】妙齡女子涉嫌在酒吧搭上一名青年後,跟隨男方回家做愛,事後夥同另一男子先後致電青年勒索6萬元,又向青年座駕淋起漆水。女被告昨自辯稱,警方拘捕她時出言侮辱,故錄口供時故意不合作,帶警方「遊花園」,稱不認識事主,也未有講出被強姦之事。她又謂警方所問問題「特別低智慧」,所以她在心情極差下仍多次發笑。
自辯稱警問題「特別低智」
被告游祖怡(23歲)連日來均用墨鏡、口罩等將面容包得密不透風。她昨向記者投訴傳媒日前所拍照片「影到(我)對腳咁粗」,身旁友人更要求記者「P圖(修圖)」瘦腿,記者婉拒後被告則退一步要求只拍半身照。
被告供稱,去年4月30日案發日凌晨在尖沙嘴一酒吧認識男事主X,但否認曾與X傾偈、攬錫和在其耳邊吹氣。她指後來「斷片」,翌日醒來已身在自己家,驚覺下體疼痛,並發現內褲上沾有疑似精液。
她指當知悉X沒戴安全套下與她性交後,即斥對方行為等同強姦,打算報警,但X勸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又謂張揚事件「盞肉酸」,承諾負責她看醫生及買事後丸等使費。而她得知其座駕遭淋起漆水感「心涼」,遂致電嘲諷他「鍾唔鍾意隻色」。她被捕後,警方指她跟不同男子「晚晚出去蒲」及「姣」,盛怒下錄口供時不合作。
她又稱,因感覺警方已盡信事主,而且當時心情差,故沒指控X強姦。控方指她在錄影會面中多次發笑,被告則指因為警方所問問題低能、低智慧及無聊。控方問她為何被強姦後選擇沖涼將證據洗掉,被告解釋因看電視得知「就算沖咗都驗到係佢」。案件今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DCCC1157/17
■採訪蔡少玲、撰文楊思雅
自辯稱警問題「特別低智」
被告游祖怡(23歲)連日來均用墨鏡、口罩等將面容包得密不透風。她昨向記者投訴傳媒日前所拍照片「影到(我)對腳咁粗」,身旁友人更要求記者「P圖(修圖)」瘦腿,記者婉拒後被告則退一步要求只拍半身照。
被告供稱,去年4月30日案發日凌晨在尖沙嘴一酒吧認識男事主X,但否認曾與X傾偈、攬錫和在其耳邊吹氣。她指後來「斷片」,翌日醒來已身在自己家,驚覺下體疼痛,並發現內褲上沾有疑似精液。
她指當知悉X沒戴安全套下與她性交後,即斥對方行為等同強姦,打算報警,但X勸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又謂張揚事件「盞肉酸」,承諾負責她看醫生及買事後丸等使費。而她得知其座駕遭淋起漆水感「心涼」,遂致電嘲諷他「鍾唔鍾意隻色」。她被捕後,警方指她跟不同男子「晚晚出去蒲」及「姣」,盛怒下錄口供時不合作。
她又稱,因感覺警方已盡信事主,而且當時心情差,故沒指控X強姦。控方指她在錄影會面中多次發笑,被告則指因為警方所問問題低能、低智慧及無聊。控方問她為何被強姦後選擇沖涼將證據洗掉,被告解釋因看電視得知「就算沖咗都驗到係佢」。案件今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DCCC1157/17
■採訪蔡少玲、撰文楊思雅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