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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透過小額錢債庭索償長青網文章

2018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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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7月27日 12:24
2018年07月27日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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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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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對於有市民經櫃員機轉錯賬後,收款人拒絕退款,銀行亦愛莫能助,大律師陸偉雄指轉錯賬市民若金額少於5萬元,其實可透過毋須僱用律師做代表的小額錢債法庭索償,以節省高昂法律費用,但要成功取回失款,隨時要花一年半載。
或需時年半
陸偉雄解釋,若苦主能證明自己確是因按錯號碼而轉錯賬,在法庭上絕對有機會討回失款,收款人若挪用該款項更可能觸犯盜竊罪。假若銀行拒絕披露收款人地址資料,苦主可向小額錢債法庭提出申請,要求法官強制銀行提供相關資料以進行索償訴訟。
事主之後便可入稟小額錢債法庭向收款人作民事索償,若法庭受理,執達吏會根據銀行提供的資料,將法院通知送給收款人,要求對方出庭應訊。不過陸偉雄指追索過程其實非常耗時,短則半年,長則年半。他認為歸根究柢,銀行有責任改善轉賬時的核實賬戶措施,以減低轉錯賬機會保障小存戶。
銀行界人士重申,若要減少轉錯賬風險,在轉賬巨款時最好交由銀行櫃位職員處理,或可事先把收款人戶口號碼登記進個人戶口,減少匆忙間㩒錯掣的機會。
■記者陳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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