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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列菲菲斥被告無悔意紗布封喉案 主診醫生停牌半年長青網文章

2018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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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5月10日 06:38
2018年05月10日 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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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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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2011年九龍醫院紗布封喉致命事故拖拉近7年,醫委會昨終裁定其中一名主診醫生黃卓義兩項專業失德罪成,重判停牌6個月,不予緩刑。判辭指黃在10日內,8次於巡房時面見接受咽喉切除手術的73歲病人王肯構,都沒留意護士多次誤以紗布密封王的氣管造口,沒有防止護士繼續錯誤地護理造口,犯下不能辯解的錯誤,判辭更指醫生應為護士的過錯負責。
記者:于健民
黃卓義2005年取得執業資格,並於2014年取得外科專科資格,現為伊利沙伯醫院外科副顧問醫生,主理外科部的乳癌及乳腺外科手術。他知悉判決後,神情略顯呆滯,定過神後才按照大律師指示離開醫委會,全程沒有回應記者提問。伊院發言人稱黃正休假,院方會按既定人事程序檢視後續僱用;院方指未知黃會否上訴。
10日8次巡房均無發現
案情指,2011年6月9日,患咽喉癌的王肯構在伊院接受了咽喉切除手術後,已無法透過上呼吸道呼吸,需在咽喉開永久造口協助呼吸。6月至11月,王多次往返伊院及九龍醫院接受治療或療養;11月2日至11日,黃卓義需每早到九院巡房,故為在九院療養的王肯構主診。
醫委會判辭指,黃在該10日內8次面見王肯構。其間護士在觀察表、護理紀錄上寫述,病人的造口以紗布圍封;而醫療紀錄上寫有「完成護理」,並有黃的簽署,但黃稱不知病人造口遭紗布圍封。
醫委會認為黃身為主診醫生,無法從醫療紀錄中得悉病人的永久造口被紗布密封,證明黃未能掌握有人犯錯,且讓護士繼續錯誤地護理造口,直至王肯構窒息死亡。醫委會認為黃有不可辯解責任,裁定第一項專業失德罪成。第二項控罪指黃未能採取措施防止紗布錯誤地貼在造口上,罪名不成立。
第三項控罪第一部份指黃未能告知護士該造口為永久造口,醫委會認為醫生有基本責任為病人提供適切護理,即使護士是否知道該造口是臨時或永久,醫生也應防止護士錯誤護理造口及為護士過錯負責,故裁定該部份的專業失德罪成。至於第二部份指其字眼不準確或誤導,則不成立。
醫委會聆訊小組主席麥列菲菲散庭後表示,事件性質嚴重,醫生有責任了解整個治療或護理程序,並在適當時候發聲或更正。王沒理由不知造口護理有問題,「(工作)幾忙都係有責任」,因此決定重判;加上黃在聆訊中沒感到自己有犯錯,亦無悔意,故不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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