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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農地建屋 梁福元倡劃一每呎賠千元長青網文章

2018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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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5月08日 06:37
2018年05月08日 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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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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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土地大辯論」公眾諮詢已展開,社會有聲音要求政府發展新界農地及棕地。元朗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圖)昨出席電台節目時稱,鄉事派不反對收回新界土地興建公屋,但政府給予土地業權人的賠償金額應劃一,採用甲級農地標準,即每平方呎收地賠償約1,000元。
現時政府要發展新界鄉郊地方,若土地涉及私人業權,會向業權人發放賠償。按地政總署最新的收地補償金額,每平方呎農地特惠補償率為1,040元。政府會按農地所處地區,再將賠償金額分為甲、乙、丙及丁區4級。若涉及新市鎮或全港性主要工程,即俗稱甲級的農地收購,賠償金額為每平方呎1,248元。若在新界甲區以外徵用的農地,乙、丙及丁區的農地每平方呎賠償金額分別780元、520元及312元。
黃遠輝︰用公權收地或惹訴訟
元朗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昨稱,政府對所有農地或棕地的賠償金額應劃一處理,「唔好分甲乙丙丁(4級收地),大家都係農地咪劃一(賠償),1,000蚊就1,000蚊……我覺得畀番合理、最高甲級囉,再唔係咪打個八折,冇理由低過500蚊。」他又稱,現時新界約有三分一、即約2,000公頃土地屬祖堂地,若政府要收回祖堂地建屋,須得到所有相關原居民同意。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其中一個土地選項是以公私營合作模式發展新界農地,外界有不少聲音指是官商勾結。梁福元稱,政府可與新界土地業權人合作,「公私營發展(政府)唔一定同發展商合作,村民自己私人土地可以交畀政府起。」他又補充,若新界土地業權人與政府合作發展農地,日後賣地或建私樓,可將三成利潤分予業權人。
此外,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昨發表首篇「主席隨筆」,對社會建議動用《收回土地條例》,而非透過公私營合作釋放發展商手上的農地,他稱,私有財產權是《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引用公權徵收私人土地必須小心行事,否則會惹來冗長的法律訴訟。
■記者譚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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