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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公會籲提升企業管治 引入集體索償長青網文章

2018年05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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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5月03日 18:14
2018年05月03日 18:14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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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會計師公會就香港企業管治進行研究,其中建議由政府成立更高層次小組協調相關政策、加強獨董問責性,又提議證監會執法所用的《證券及期貨條例》更廣泛用於企業董事會行為上。
港大亞洲國際金融法研究院教授莊世礽表示,政府去年成立的金融領導委員會,就是要解決持份者溝通不足的問題,過往政策改動遇阻,許多時是各持份者沒有共識。
公會總裁丁偉銓指,港交所(388)、證監會在企業管治上有不同議程需要推動,沒有政府在場,缺乏一個平台整合交流。此外,他認為香港應引入集體索償機制,以便投資者向上市公司追討賠償。
莊世礽又形容,證監會及港交所兩個市場監管機構,在執法上存在裂口,證監會過去用了非常多的時間,理解如何以證券及期貨條例作工具執法,並專注於打擊嚴重罪行,某程度上造成限制。港交所過去數年則被視為「無牙老虎」,如上市規則14A規管關連交易,通常是予以公開譴責,並沒有阻嚇作用。他建議證監會在勒令停牌之餘,亦可以罰款方式向上市公司施制裁。
他指,有效執法其實可以一夜間完成,亦不需要大幅度修例,例如規管獨董,可在提交資料表上加上申報身份是否「獨立」一項,事後執法可引384條虛報資料作罰款及刑事懲處,但關鍵在於香港市場習慣在所有做法上改變前需先經過一個諮詢的過程,故落實亦需要時間。
該報告亦建議,獨董的角色及職責應有明確界定,例如其職責及預期參與時間,獨董應在企業報告中披露年內工作、薪酬亦應與其工作及參與時間掛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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