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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營合作被揭益地產商長青網文章

2018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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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4月27日 07:43
2018年04月27日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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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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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建議,以公私營合作模式發展新界私人農地,政府提供基建、發展商負責建屋。但公私營合作被外界質疑是官商勾結,例如早年長實、會德豐等地產商參與天水圍新市鎮發展,後來傳媒揭發政府與地產商簽訂「私人備忘錄」,有條款保障地產商商業項目利益,被質疑利益輸送。
環團憂發展生態地段合理化
小組主席黃遠輝昨稱,若諮詢結果支持公私營合作模式,需設立一個獨立於政府架構的機制,確保農地興建一定比例的公營房屋,以釋除官商勾結疑慮。經濟學家關焯照提醒,公私營合作下,政府興建基建設施的成本高昂,「平嘅發展商一早發展咗」。他又質疑,小組為何不增加選項,運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農地建屋,即使發展商申請司法覆核,亦未必勝訴。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指,公私營合作讓地產商有契機發展荒廢農地,憂若確立公私營合作,政府或為城規程序「拆牆鬆綁」,以凌駕建屋理由,合理化在高生態價值地段發展。翻查資料,地產商按傳統城規程序申請改劃農地經常碰壁,例如恒基在2013年申請改劃大埔林村社山村19.5公頃農地建洋房、2017年申請改劃古洞南鄰近蕉徑124萬平方呎農地建洋房,恒基在部門反對下撤回申請。
■記者潘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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