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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研UGL案 是否屬管轄範圍梁振英發聲明 保留追究林卓廷長青網文章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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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1月30日 20:35
2017年11月30日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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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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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早前到英國舉報梁振英UGL涉貪的民主黨議員林卓廷,透露收到英國執法部門回覆,稱已就投訴展開工作,現正研究有關案件是否屬英國司法管轄範圍,林卓廷認為梁作為英國上巿公司戴德梁行董事,接受UGL400萬英鎊達成交易做法,已違反
林卓廷昨於立法會見傳媒,他說前日收到英國打擊犯罪調查局(National Crime Agency)書面回覆,信中指已知悉他已與Bribery and Corruption Intelligence unit(BCIU)見面,該局已指示人員檢視相關資料,研究案件是否屬英國司法管轄範圍,待完成有關工作,就會回覆林下一步行動。
斥罔顧事實指控虛假
林卓廷認為英國當局非常重視梁涉貪案,稍後會提交進一步資料,希望能盡快展開調查,又重申今次到英國舉報梁振英,是質疑梁作為英國上巿公司戴德梁行董事時,接受UGL400萬英鎊達成交易的做法,已違反英國反貪法例,認為英國執法機構應作出全面調查,維護巿場秩序、小股東及債權人權益。
林卓廷向傳媒發表上述言論後,梁振英即透過律師行發聲明,指梁振英與UGL簽署離職協議時,並非戴德梁行董事,又指梁於2011年簽訂的協議,純粹是UGL與梁簽訂的不競爭協議,批評林罔顧事實,作出虛假指控,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利。
林:牛頭唔搭馬嘴
林卓廷亦立即反駁梁振英聲明,形容是「牛頭唔搭馬嘴」,質疑梁與UGL簽訂協議時,他作為戴德梁行負責人,在未經過董事局全體董事和股東大會同意下,能否接受出手收購者提供的利益,「梁振英話保留法律追究權,我亦都保留我進一步刑事投訴梁振英的權利,包括去澳洲進一步投訴佢,可能涉及貪污案件」。
另外,多名建制派議員昨日在立法會口頭質詢時,質疑林卓廷早前聲稱引述廉署內部消息,明顯違反了《防止賄賂條例》。
林卓廷發言時回應稱,「我講嘅嘢一定係事實,可信性比某些人嘅博士學位更真確」,又指《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容許在合理辯解下披露調查內容,當中包括涉及廉政專員的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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