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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稱放寬網媒採訪規管被轟雙重標準長青網文章

2017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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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9月20日 20:35
2017年09月20日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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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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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政府宣佈放寬純網上運作媒體(純網媒)採訪政府活動的限制,申請機構須按《本地報刊註冊條例》註冊等4項要求,若網媒代表擾亂活動秩序或示威,可被撤銷機構的採訪資格。多個網媒批評,條例部份條文不符合網媒的運作模式,並指政府對網媒採訪的規管是雙重標準,反映政府對網媒仍有戒心。
特首林鄭月娥昨出席行政會議前談及,政府一刀切不讓網媒採訪的做法已不合時宜,申訴專員亦建議政府檢討。她已要求新聞處盡快設立機制,讓純網媒採訪政府活動。
政府新聞處昨公佈,合資格申請採訪政府活動的純網媒,必須提交在申請前3個月內定期於網上報道新聞的證明;每周最少5日更新新聞平台;最少有一名編輯和一名記者;須按《本地報刊註冊條例》註冊。若網媒代表在採訪政府活動期間,擾亂活動秩序或示威,可被撤銷機構的採訪資格,當局會在新安排運作6個月後檢討。
眾新聞:難將版面存檔
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歡迎政府開放網媒採訪決定。新聞行政人員協會表示,政府開放純網媒進場採訪時,必須一視同仁,確保不同平台的媒體都由同一套制度管理。
香港獨立媒體網指,政府要求網媒須一星期至少5日更新新聞平台,對小型網媒要求過份嚴苛;另據其了解,政府要求網媒有至少一名全職編輯及一名全職記者,對純義務形式運作的網媒將遭排除在外,獨媒認為當局應參考立法會秘書處發出網媒記者通行證的做法。
網媒眾新聞董事麥燕庭亦指,條例規定報刊須於出版當日或翌日將報刊內容的影印本交予註冊主任存檔,條文明顯不符網媒的運作模式,「我哋版面24小時不斷轉變,要逐個版面hardcopy(副本),需要好多人力物力」,並指政府對網媒採訪的規管是雙重標準,若由在場官員決定哪些行為屬非採訪活動,會造成不公平,反映政府對網媒仍存有戒心。
曾有大學的學生媒體被拒採訪政府活動,浸大傳理學院新聞系學生刊物《新報人》就學生媒體採訪權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正等候法庭裁決。《新報人》昨強調當局應對所有學生媒體採取同樣開放態度,取消對學生媒體的限制。
■記者謝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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