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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黃之鋒:主權移交20年 中港台民主運動必須匯流長青網文章

2017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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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6月26日 06:35
2017年06月26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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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早前台灣立法院委員成立「台灣國會關注香港民主連線」,筆者聯同3名香港立法會議員參加交流會,惹來左派陣營群起攻之,「勾結台獨勢力」;而部分論者也以為香港民主運動只屬中港之事。北京經常號稱要「統一台灣」,卻又顧忌港人到訪台灣及厭惡台灣議會關心香港。若然北京是尊重「國人」,何不應台灣呼籲,民主轉型?亦何不仿效台灣就着「白色恐怖」作「轉型正義」,對反右、文革、六四屠城的罪行作反省及獨立調查?在統獨的偽命題外,不可不察的是,香港主權移交20年,民主運動的世界連結愈益重要,要守護中港台三地的民主、自由及人權,必須共同推動三地的民主運動。
於香港,國際連結的重要,至少可從《中英聯合聲明》講起。1980年代,中國為了聯合聲明出台時得到世界支援,四出尋求國際支持;但1997年過後,爭取國際首肯的另一面,就是孤立政策。北京對內大賣「勾結外國勢力論」,對外警告各國「尊重中國的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對台政策同出一轍,在國際上孤立民主力量,繼而動輒指摘民主力量的匯流是「勾結」或是「獨派抬頭」,要求各方不得關注其民主、人權、自由。北京的外交策略,都是其統治方針的延伸,扼殺公民社會的連結,阻止三地在民主、人權、自由運動上的連結;分而治之,亦可抗衡國際間要求中國民主化的壓力,並反過來指斥外部勢力干預。
專政後遺 台港相同
台灣人批評台灣憲法殘留不少「定居殖民」或專政後遺;放諸中英談判,又何其相似。「定居殖民」,是指無論語本同源、血濃於水,也可在政治、經濟、社會、土地、資源、法律上進行內部殖民。當權者接管一方後,自行制訂所謂憲制框架,既拒絕當地人平等地參與制訂過程,但又用以規範當地人民,逼令遵守。政權一方面採納利己的法律系統維持統治,二來在法律系統的成形過程及修改方法排除在地住民的參與權。論者批評國民黨政府在1949年掌台,憲法排斥原住民,原住民只能被憲法規限,卻無權參與改變。
同樣的專政邏輯,亦可見於中英聯合聲明以至《基本法》草擬過程中。兩者的草擬過程,幾乎與台灣原住民提出的批評同出一轍,政權不止忽視本地居民的參與權,更在憲法中將一地的改革權力排除在外。如果北京視香港為中國一部分,中國私下草簽中英聯合聲明,本身已是漠視國民之舉;而實際上,在八九屠城後,中國不止沒有公正對待人民,更如同英國,以殖民地視之,排拒港人參與,私自訂定基本法終稿。與此同時,北京又聲明香港沒有「剩餘權力」,解釋權盡歸人大,既拒絕公正尊重地對待香港,又要求港人遵從,構成京港兩地權力不平衡。當英國被「銀彈政策」反制衡,聯合聲明更不知從何談起。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的漏洞,實在有目其睹。
如果一國兩制及基本法要重見公正平等、健康運作,港人必須內部自強,同時在世界上清楚闡明基本法及一國兩制的不義、漏洞之處。港人走出世界,廣泛連結各方,就是要促請各方監督中英聯合聲明的實踐及基本法當須民主化、人權不下主權。
民主自由人權三地必須共同捍衛
2014年雨傘運動過百萬人參加,令世界為之一振。但面對國際突如其來的龐大支援,故步自封的前因令各方都未能加以運用,促進京港的改革步伐。去年立法會選舉,非建制派獲得六成支持,代表民主運動實力依然,就待重定議程,本地及國際合縱連橫,推動城市自主,使民主改革得以落實。主權移交20周年,港人更不能坐以待斃,必須內部自強,同時在世界廣結民主聯盟,推動三地的民主、自由及人權發展。
「天朝主義」的思潮在前,香港及台灣首當其衝,與其落入統獨與否的偽命題,不如聚焦在各地的責任,如何共同守護當須守護的價值。在恐懼與焦慮面前,我們更認為中港台的民主運動,只能愈走愈近,擋格任何失焦無理的統獨恐嚇(甚至恐懼),將民主、自由、人權的改革議程,共同推上前沿。
作者周永康是學聯前秘書長,黃之鋒是香港眾志秘書長
[周永康/黃之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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