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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落雨收柴但求找數 禍胎方案不提也罷長青網文章

2017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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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6月15日 06:35
2017年06月15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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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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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現屆政府告別在即,行政長官梁振英為了履行競選承諾,就勞工權益問題「找數」,拋出「合約工時」方案,然而建議內容偏離初衷,令長工時剝削「合理化」,對日後爭取標準工時立法隨時弊多於利,勞工界直斥是夕陽政府「落雨收柴」之作,並不為過。政府但求趕交「功課」,拋出爛方案,只會留下禍胎,根本不提也罷。除了「合約工時」,未來兩周政府打算怎樣處理取消強積金對冲機制,是勞工界另一關注焦點,如果政府無法回應勞方合理訴求,倒不如藏拙,交由下屆政府跟進,切勿「為找數而找數」。


取消強積金對冲方案

勞方憂損打工仔利益

梁振英競選時承諾處理兩大棘手勞工問題,一是標準工時,一是取消強積金對冲機制。折騰5年,政府到頭來竟然搬出一個後患無窮的合約工時方案。勞工界一直希望政府能夠立法設定標準工時,保障打工仔免受資方剝削,工作時間愈來愈長卻得不到合理補償。現在的合約工時方案,表面上雖然規定僱主需對低薪基層僱員提供超時補水,惟工時長短卻由僱主話事,一旦落實執行,大有可能令到超長工時合法化兼合理化,對打工仔有害無益。由於勞方不滿以合約工時取代標時立法,杯葛標準工時委員會,資方實際主導了整個合約工時方案的制定,政府明知勞方不會接受,卻仍然照單全收,難免令勞工界擔心現屆政府為求卸任前「找數」,在取消強積金對冲機制方面,又要打工仔「硬啃」一個有欠公道的方案。


強積金制度2000年實施,當年政府為爭取商界支持,同意設立對冲機制,容許僱主在發放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時,可從僱員強積金戶口的僱主供款部分,提取相同款額以作抵消,變相蠶食員工應得的退休保障,備受勞工界詬病。今年初梁振英發表《施政報告》,提出為強積金對冲定下「死線」,死線日之後的僱主強積金供款,不能再用來對冲。為了爭取商界接受,政府願意成立基金,在落實取消對冲安排的10年過渡期內,向僱主提供資助,同時還提出降低遣散費及長服金(下稱「兩金」)的計算比例,由相當於僱員最後一個月工資的三分之二,降至二分之一。政府希望趕及在本月敲定方案,惟與勞資雙方討論數月,迄今未有共識。商界代表仍然要求保留對冲機制,勞方則不滿調低「兩金」計算比例,認為有關做法損害打工仔權益。


雖然商界人士不斷堅稱,取消對冲機制將加重僱主負擔,同時有違政府當年承諾,然而強積金是為僱員長遠退休生活打算,並非失業保障,與遣散費和長服金性質截然不同,根本沒有理由拿來做對冲。如此不公道的制度居然能夠存在10多年,已是極為荒謬,無論是現屆政府還是下屆政府都應當以取消對冲機制為己任,商界不應心存僥倖,以為可以維持現狀。


合約工時方案問題多

勉強推動礙標時立法

現屆政府推動取消對冲,本應是維護勞工權益的重要一步,不過政府要求勞方接受降低「兩金」計算比例,作為整個方案的主要條件之一,邏輯其實一樣是將強積金與「兩金」掛鈎,與取消對冲機制將兩者切割處理的大原則背道而馳。有官員認為,倘若勞方堅持己見,對冲安排維持下去,到頭來得益的是商界,吃虧的是打工仔。政府希望勞方接納權宜之計,可是對冲機制的出現,本身就是當年政府但求設立強積金而向商界妥協的權宜惡果。勞方反對降低「兩金」計算比例,換取取消對冲,實乃原則問題。


過去數月,勞顧會曾商討是否還有其他可行的取消對冲安排,其中之一是基金池方案,由資方及政府每月額外供款(例如相當於僱員薪酬1%),成立基金池用來支付「兩金」,惟要為申索封頂,免被濫用。勞方認為有關做法毋須改變「兩金」計算比例,對此抱開放態度,部分商界人士亦認為這不失是一個可以考慮的方法,惟技術問題有待磋商。雖然政府對基金池方案潑冷水,認為有關方案令僱主開支更大,不過現屆政府不應因為卸任在即,但求落雨收柴交功課,硬推政府方案,將進一步研究基金池方案的大門緊緊關上。


無論是取消強積金對冲還是規管工時,政府最大目標應是保障勞工權益,切忌出於權宜考慮或急就章,勉強拋出有問題的方案。當年政府為了落實強積金計劃,弄出不倫不類的對冲機制,10多年來未能推翻,正是一大教訓。政府最新提出的合約工時方案問題多多,強行落實禍患無窮,不排除商界日後會以合約工時「行之有效」云云,堅拒標準工時立法,令到打工仔更難討回公道。設若政府的取消對冲安排,又是一個未能好好保障勞工權益的方案,其實不提也罷;留給下屆政府跟進研究,總比留下禍胎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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