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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月7日,本報記者接獲公安部新聞中心邀請,指本案9日於大連開庭,要求記者8日抵達大連。前晚,多間受邀傳媒的記者陸續抵達,包括另外4間香港傳媒和央視、財新等內地媒體。記者可以選擇進入庭審現場,但不得攜帶紙筆及錄音錄像設備,故多數記者均選擇在法院臨時新聞中心觀看庭審直播。
旁聽記者需先領證安檢
昨日清晨,全體記者先統一領取工作證、接受安檢,然後被帶入由法院會議室改成的「新聞中心」。牆上的熒幕分4個畫面,分別拍攝法官、被告席、檢控官和辯護律師。此次獲邀旁聽庭審的人員包括被告人家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中外新聞記者逾40人。庭審一結束,每個記者獲發一份有關庭審的文字材料。據工作人員稱,在大連一處酒店還有另一個新聞中心,未被受邀的記者可以從那裏獲得部分資料。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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