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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圖)昨日被執行死刑,是十八大後首個被處死的副部級官員。趙早前被山西太原市中級法院判故意殺人、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非法儲存爆炸物罪名成立,處以死刑,山西高級人民法院維持死刑裁決,經最高人民法院覆核後,於昨日執行死刑。臨刑前,趙黎平跟其近親屬見面。
趙黎平2015年3月20日晚槍殺時年26歲的情婦李××,公安搜查時發現他藏匿2支手槍、49發子彈及91枚雷管,並查出其受賄2368萬元人民幣。
趙黎平2015年3月20日晚槍殺時年26歲的情婦李××,公安搜查時發現他藏匿2支手槍、49發子彈及91枚雷管,並查出其受賄2368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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