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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改善居住環境 戒毒母援交掙錢長青網文章

2017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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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5月21日 06:35
2017年05月21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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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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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迎來新生命,決心戒毒的媽媽若要帶同嬰孩找地方遷出,要面對租金壓力。戒毒機構路德會青彩中心中心主任尹潔盈指出,育一名子女的媽媽可獲綜援租金津貼上限4600元,部分只獲3600元,難租用適合育嬰的居所,曾遇過戒毒媽媽為籌錢租用較佳地方而從事援交。


尹潔盈說,有個案涉及一名年僅10多歲的女生,其孩子現已6個月大,當她生下嬰孩後,為戒毒而搬離其吸毒朋友的居所,但其父因已另組家庭而把她拒諸家門外,只可依靠綜援津貼租住劏房,女生覺得劏房不宜久居,開始援交掙錢另租新居所。


無家可歸 綜援只夠租劏房

尹指出,戒毒的新媽媽除非有家人支援,多因照顧初生子女而未能工作,需要申請綜援,但本港租金高昂,所領綜援租金津貼一般不足應付租用居所。


社工:劏房業主不歡迎育嬰婦

善導會九龍西社會服務中心督導主任何卓儀表示,部分劏房或板間房業主不歡迎育有初生嬰的婦女,擔心孩童叫喊聲煩擾其他租客。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建議,可設立輔助宿舍供有能力自理的戒毒母親攜子女入住,讓她們在較安穩的地方育兒及接受社區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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