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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喜華:醫委會不是醫生的俱樂部長青網文章

2017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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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5月20日 06:35
2017年05月20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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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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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近期鄧桂思事件,由大愛無私的器官捐贈開始,轉為揭發出漏開藥物的嚴重事故,繼而是醫院隱瞞、醫管局護短,還有醫生團體辯稱是制度及系統的錯,實在令人感慨。早前也有8年前死於同樣嚴重事故病者蔡文超的家屬,控訴醫管局一錯再錯,指出兩宗事故同樣是醫生處方類固醇時,未有告知可能引發的嚴重副作用;家屬又不滿本年初醫委會竟然未有判定醫生失德,質疑其裁決理據,更批評「放生」了失德醫生。可見醫委會需要改革的,不止是處理投訴過慢,還有未能反映社會對醫生專業和道德操守的要求。加入更多非業界委員,應有助於醫委會內反映要求,提升其公信力。


醫委會組成的改革,觸動醫生最敏感的神經。醫生之間隱隱然有一種保護心態,對外界批評總有一套「自我感覺良好」的專業解釋,也對外界參與醫委會事務不以為然。醫委會處理醫生失德的投訴時,醫生可以透過這種專業解釋作辯解,帶來一線生機。醫委會亦有權決定各項業界內的重要事務,如釐定醫生行為守則、確立醫學教育、控制外來醫生的資格及人數等,更有醫生認為他們才有專業知識參與這些事務。醫委會的職能,既手握醫生能否執業之大權,又影響着醫生業界利益,因此以私家醫生及前線公立醫生為主的執業醫生集團對他們在醫委會內的影響力大為着緊。


去年至今,執業醫生集團一直極力反對醫委會改革方案。早前已有另文回應這些反對理據,在此不贅(見《明報》3月7日〈改革醫委會組成新方案是舊瓶新酒〉)。然而,執業醫生集團繼續鑽空子,最新的說法是新方案中只有7名醫生直選委員,比例仍然偏低,亦較新方案中12名委任委員(即8名業界及4名非業界)為少,因此不排除發起靜坐反對。他們又認為可將衛生署及醫管局各一名委任委員改為直選,以拉勻選任及委任成員比例。執業醫生集團用盡九牛二虎之力,力爭直選委員增至9名,以致連同醫學會間接選舉的7名合共16名委員,期望可令執業醫生代表的比例,在新方案下32名委員中,仍然維持一半,使他們的影響力不比現時少。


醫學會是時候「還票於民」

執業醫生集團繼續訴諸民主直選,期望引來各方支持。但細心一看,要增加直選委員,可以將7名醫學會會董間接選舉委員改為會員直選,根本毋須由公營醫療機構抽調。其實現時直選及間選各7名醫生業界委員的安排,是在1995年立法局審議《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時提出的,主要原因是擔心未能找到足夠熱中於擔任醫委會繁重工作的醫生,因此以醫學會會董間接選舉方式選出。換言之,醫學會的間選委員,原應由醫學會會員直選的。現在眾多醫生既然十分關心醫委會的工作,醫學會是時候「還票於民」,把會董的「公司票」交還作為會員直選票,這不是更民主嗎?


計及直選及間選委員,其實新方案中執業醫生代表已有14名,與10名公營醫療機構代表,與新方案中8名非業界委員相比,在這三方中已經佔最大份額。執業醫生集團堅持要令他們的比例達至一半,說穿了,無疑是考慮到日後若有任何保護公眾但可能影響醫生利益的議案時(例如強制普通科醫生持續進修),保證他們有足夠的否決權。


由此可見,執業醫生集團由過去的「選任與委任1:1」之說到近期要求其選任委員佔半,都出於他們的保護心態;所謂選任委員才能保護專業自主,也是否定公共衛生、公營醫療、醫學教育、專科培訓等機構代表對醫生專業的貢獻,完全着眼於維持執業醫生集團在醫委會內的話語權、否決權,繼續把醫委會當成是醫生的俱樂部。


醫委會應保護公眾利益

英國曾有一名號稱「死亡醫生」的Dr. Harold Shipman,在行醫20多年間殺害200多名病人。當時的獨立聆訊,批評由選任醫生佔大多數、業外委員比例偏低的英國醫委會,只看顧醫生利益,卻保護病人不足。英國醫委會隨後持續進行改革,先減少選任委員比例,後更完全取消選任制度,改以公正的遴選機制挑選委員,以顯示向社會問責、保護公眾。同樣,香港醫委會也應履行規管醫生和保護公眾利益的職責,而不是作為代表醫生意見,更不應是保護醫生利益的機構。香港的醫委會不應容讓太多醫生選任委員左右醫委會的決策而影響公眾利益,因為醫委會絕不是醫生的俱樂部。


作者是社區組織協會主任

[何喜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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