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2014年被裁定串謀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前執董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收受巨款罪成,終院早前受理4人就其中一項定罪上訴,案件昨開審。上訴方陳辭時均指出,控方未能證明許仕仁收款後有作出任何行為優待新地,郭炳江一方更形容「傾向優待」只是感覺,又說情况如特首候選人在選舉時收受捐款。首席法官馬道立澄清選舉捐款須申報,反問高官收850萬但不回饋是否合常理。
指原審誤導陪審 「傾向優待」無證據
許仕仁等4人早前被裁定多項罪名成立,判囚5年至7年半,終院只受理第5控罪、即串謀犯藉公職行為不當罪的上訴。代表郭炳江的御用大律師萬江儀表示,原審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毋須考慮許仕仁是否有實質行為,更直指所謂的優待新地僅是感覺,並無實質證據。馬官聞言質疑,「作為政府高官,若收受了850萬但不作回饋,以常理是否可接受?」又追問如此做法如何釋除公眾疑慮。萬江儀回應說許確實沒有作出任何行為,情况如特首候選人收受3000萬捐款,惟馬官強調如此收受捐款是法例容許,但須申報。
官反問參選人收款不報可否接受
萬江儀其後提出,850萬元款項可被視作讚揚某人工作勤奮,甚至可理解為由前僱主慷慨給予,強調本地法律並無限制這類收款,又透露郭當時並無要求許隱瞞,只是許沒有申報。非常任法官陳兆愷則質問,「假若立法會選舉或行政長官選舉中有參選人收數十萬元,但亦被發現,是否可以接受?」萬江儀說若當中沒有涉及協議、即沒有要求對方作出任何行為,她認為可以接受,又說禁止政治人物接受私人捐款,會在民主社會之中造成寒蟬效應(chilling effect)。
稱上任前收錢 官:未顧公眾觀感
代表許仕仁的大律師蔡維邦陳辭時亦提到,該筆款項是許上任政務司長前收取,控方未能證明許收錢後有作出任何優待行為。常任法官霍兆剛質疑,蔡的說法未有考慮公眾或會因此認為許是先收錢,在上任後才作出優待行為。蔡回應道德上或會被公眾質疑,但定罪仍要看是否有實際失當行為。
代表陳鉅源的御用大律師Ian Winter其後補充,控方要求陪審團以許在上任前所收取的款項,推斷他會在上任後有失當行為,是扭曲了該罪的控罪元素。惟馬官指出,許因「袋了錢落袋」,或會受到付錢者影響。非常任法官陳兆愷更指出,如許這般收受款項,根本無人會相信他。Winter回應稱,即使官員收了錢,但他沒違反其職責和違背公眾利益,便不屬犯罪。
辯方:失信市民非行為不當
代表關雄生的御用大律師Hugo Keith則認為,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提到損害公眾利益亦可被視作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更將收受款項當作是一個邪惡和玷污公職的行為。Keith強調,「邪惡」不等同犯罪,控方須證明各被告有意串謀地削弱公眾利益,罪名才可成立。非常任法官紀立信反問,公職人員沒披露曾收受款項,是否屬行為不當或失職。Keith回應沒披露曾收款只會失去市民的信任,但失去信任並不代表有作出不當行為。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FACC12-15/16】
指原審誤導陪審 「傾向優待」無證據
許仕仁等4人早前被裁定多項罪名成立,判囚5年至7年半,終院只受理第5控罪、即串謀犯藉公職行為不當罪的上訴。代表郭炳江的御用大律師萬江儀表示,原審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毋須考慮許仕仁是否有實質行為,更直指所謂的優待新地僅是感覺,並無實質證據。馬官聞言質疑,「作為政府高官,若收受了850萬但不作回饋,以常理是否可接受?」又追問如此做法如何釋除公眾疑慮。萬江儀回應說許確實沒有作出任何行為,情况如特首候選人收受3000萬捐款,惟馬官強調如此收受捐款是法例容許,但須申報。
官反問參選人收款不報可否接受
萬江儀其後提出,850萬元款項可被視作讚揚某人工作勤奮,甚至可理解為由前僱主慷慨給予,強調本地法律並無限制這類收款,又透露郭當時並無要求許隱瞞,只是許沒有申報。非常任法官陳兆愷則質問,「假若立法會選舉或行政長官選舉中有參選人收數十萬元,但亦被發現,是否可以接受?」萬江儀說若當中沒有涉及協議、即沒有要求對方作出任何行為,她認為可以接受,又說禁止政治人物接受私人捐款,會在民主社會之中造成寒蟬效應(chilling effect)。
稱上任前收錢 官:未顧公眾觀感
代表許仕仁的大律師蔡維邦陳辭時亦提到,該筆款項是許上任政務司長前收取,控方未能證明許收錢後有作出任何優待行為。常任法官霍兆剛質疑,蔡的說法未有考慮公眾或會因此認為許是先收錢,在上任後才作出優待行為。蔡回應道德上或會被公眾質疑,但定罪仍要看是否有實際失當行為。
代表陳鉅源的御用大律師Ian Winter其後補充,控方要求陪審團以許在上任前所收取的款項,推斷他會在上任後有失當行為,是扭曲了該罪的控罪元素。惟馬官指出,許因「袋了錢落袋」,或會受到付錢者影響。非常任法官陳兆愷更指出,如許這般收受款項,根本無人會相信他。Winter回應稱,即使官員收了錢,但他沒違反其職責和違背公眾利益,便不屬犯罪。
辯方:失信市民非行為不當
代表關雄生的御用大律師Hugo Keith則認為,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提到損害公眾利益亦可被視作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更將收受款項當作是一個邪惡和玷污公職的行為。Keith強調,「邪惡」不等同犯罪,控方須證明各被告有意串謀地削弱公眾利益,罪名才可成立。非常任法官紀立信反問,公職人員沒披露曾收受款項,是否屬行為不當或失職。Keith回應沒披露曾收款只會失去市民的信任,但失去信任並不代表有作出不當行為。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FACC12-15/16】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