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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展示煽動標語 惹恐懼即可拘長青網文章

2017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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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5月06日 06:35
2017年05月0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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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英政府六七暴動期間訂立多項緊急法令,禁止煽動廣播及展示煽動標語,指標語若足以引起政府或市民的恐懼,就有可能違法被捕。前民政事務局長曾德成當年在校園派發「反英抗暴」傳單,寫上「港英政府不准我們愛國,它一方面用法西斯手段,鎮壓愛國同胞,一方面以奴化教育毒害青年」,最後被裁定藏有煽動標語罪名成立,被判入獄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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